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到底誰最喜歡自由貿易?

「經濟民族主義」是打不死的病毒,景氣旺盛之時,以各種各樣名目出現,九十年代以來日趨澎湃的「反環球化」運動,便是一例,支持者包括新左派、老左派、左翼環保人士、發達國勞工界、發展國工商界等,各有各的理由和動機

到了經濟不景氣出現,保護主義變成「愛國」同義辭,便不需要什麼堂皇借口而赤裸登場,美國參眾兩院通過的刺激經濟草案包含「用國貨」條款,就是明證;好在新任美國總統「這隻黑馬不太左」,力挽狂瀾,最後簽署的法案文本,在「用國貨」條款後面加了一句:「實施本節,不能違反美國的國際條約承諾。」美國的一些主要貿易夥伴如日本、歐盟、加拿大、墨西哥,原先對參眾兩院方案大為震驚、反感,但現在有此結局,都基本上「收貨」;不過,中國則還在窮追猛打,不斷批評美國政府搞保護主義,故有論者認為,美國國內經濟民族主義抬頭之勢已成,中國已取代美國,成為此次環球經濟衰退之下自由貿易的最堅定支持者。

查實,歷史上的美國,自由貿易記錄並不十分好。美國總統胡佛,於一九三○年大蕭條時期,為保障國內製造業、壓低失業率,簽署了Smoot-Hawley 法案,提高二萬多種進口產品關稅,其中三千二百種的稅率急升四倍,達進口價的百分之六十。法案並不能保護美國經濟,反引起外國政府報復,導致嚴重關稅戰,以致美國出口大幅減少、國內實質價格上升。胡佛非但不接受教訓,還變本加厲,於一九三三年簽署了規定美國政府批出工程及採購合約之時必用國貨的Buy American Act。由此引起的國際貿易壁壘森嚴狀況,一直延續至二次大戰末、布列頓森林條約簽署之後,才逐漸改觀。(順便一提:胡佛總統以及眾議員Smoot和Hawley,都屬共和黨;此黨積極支持自由貿易,是八○年以後的事。)上述二法案,美國國會一直未取消,只不過通過了另一些決議,有條件地限制此二法案的適用範圍。

美國政府目前有兩套「用國貨」規定,其中一套要求所有聯邦政府機關批出的合約,優先購買美國出產的原材料和製成品(後者指一半以上部件在美製造的產品),外國貨比本國貨便宜百分之六以上,始可採用。另外一套,只適用於運輸部批出的合約,規定鋼鐵原材料及有關製成品須用本國貨,除非用外國貨可令整個合約價格下降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奧巴馬剛簽署的刺激經濟法案,當中包含的「用國貨」規定,就是上述第二套,價差豁免條件十分嚴苛。不過,美國商務法另有規定,這兩套做法不適用於最落後國家(LDC)。至於奧巴馬最後加上去的條約國豁免條款,指的則是,與美國簽有雙邊或多邊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以及部分世貿成員,都可獲豁免。

中國雖是世貿成員,卻不在豁免之列,那是為什麼?

原來,在世貿之內,還有所謂的「政府採購協議」(GPA),規定簽署國政府之間,彼此豁免所有「用國貨」條款。此協議最先於一九九六年由美、日、歐盟等少數世貿成員國簽署,其後雖續有成員加入,但至目前為止,仍只包括美、加、日、韓、以色列、新加坡、挪威、瑞士、冰島、香港、萊登斯坦及歐盟二十七國。此外,還有八個世貿成員正在申請簽署,當中包括台灣,但不包括中國,中國目前只是「觀察國」之一。世貿成員申請成為GPA協議成員,必須事先滿足有關政府採購的透明度規定;中國於○七年正式表示興趣,但還未提交申請。上周,中國政府聲明不會採取「用國貨」措施,但只是口頭承諾,尚不能作準,若因此享受不到奧巴馬最後加進法案的豁免優待,也不能全怪美國,因為自己在參與GPA事上,的確慢了半步。

自由貿易,是主流經濟學家的理想之一,有深厚理論基礎,着眼點是國家整體利益和國與國之間的互利。佛利民更認為,大如美國者,根本不必談互利,就算別的國家採取保護主義,美國堅持實行單邊自由貿易政策,也有着數。不過,在一國之內,自由貿易不一定對所有人有利,不同的利益集團經常以各種方法影響國家對外貿易政策,故任何國家在這方面的立場,都拖泥帶水搖擺不定,絕對不像主流經濟學家一樣,從國家乃至全世界總體利益出發,一往無前支持自由貿易。這正好反映學術和私利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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